电子阅览室读者须知

  • 发布时间:2018-07-26 19:56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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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远安县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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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读者凭有效证件进入电子阅览室,由工作人员安排机位。

2、本室为读者提供Internet及网络数据库查询服务,提供各类数字文献信息的培训、浏览及查询。

3、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图书馆有关规定,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。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、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,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从事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。

4、注意网上公德,不得发表非法言论;不得制造、传播计算机病毒源程序及其他有害数据;不得制作、查阅、复制和传播反动、淫秽信息,不得浏览反动、色情等非法网站,一经发现,即送公安机关处理。

5、请遵守公共道德,做到文明上机。请保持安静,请勿在室内接打手机,将手机铃声置于振动状态;请勿吸烟;请不要在室内吃零食,严禁随地吐痰、乱扔果皮纸屑等,不得向窗外抛弃杂物。

6、为保证系统安全,读者不得在本室使用自带的U盘或光盘。

7、读者应爱护室内设施、设备,不得擅自改动计算机设置,如出现问题,要及时请工作人员处理,因读者原因造成设施、设备损坏者,应照价赔偿。

8、请勿在本阅览室计算机上进行金融活动,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一概与本阅览室无关,并请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,如若丢失,责任自负。

9、如遇本馆开展讲座、培训等公益性活动时,本室暂停开放,敬请读者谅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