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儿阅览室读者须知

  • 发布时间:2018-07-26 19:59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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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远安县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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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本室藏少儿类书刊,实行开架阅览,读者可凭有效证件入内。

2、需借阅室内图书者,请与管理员办理读者证手续。

3、每证可借1册图书,借期30天。

4、家长可以陪读,少儿读者应爱护图书,不得在图书上圈点、涂抹、污损或撕毁,违者按三至五倍罚款,毁损严惩导致书刊不能正常流通者,按丢书处理。

5、学校组织的阅览活动,由老师带领入内。

6、爱护室内公共财物,不得损坏桌椅。

7、请遵守公共道德,做到文明阅读。请保持安静,请勿在室内接打手机,将手机铃声置于振动状态;请勿吸烟;请不要在室内吃零食,     严禁随地吐痰、乱扔果皮纸屑等,不得向窗外抛弃杂物。

8、请自觉遵守以上规定,违者管理员有权批评教育或责令其离开阅览室,情节严重者给予适当罚款,并通报所在学校。